本案的第一名受害了,是一位农民工,名叫童青富,现年31岁,在案发地点两公里路外的一个建筑工地里面做事。
两周前,也就是7月2号,当天第一位受害人童青富像是往常一样去上班,白天在工地里也没发生什么和以往不同的事情,那天下着小雨,工地里不赶工,也没有加班。
在晚上八点多钟左右,童青富从工地离开,骑着他的摩托车,回到了他的住所,也就是案发地点。
童青富不是西杭市平望县本地人,是外地来这边务工的,他有老婆孩子,平时自己用钱用的很省,赚来的钱,大多都会寄回家给老婆孩子。
所以他租住的地方,也比较偏僻,各种条件也很差。
7月2号的晚上,童青富大概是9点钟左右到的家,从工地到住处,大概只需要十分钟左右的时间,童青富8点多离开的工地,9点左右到的家,这之间的时间里,他到一家面馆里面吃了一份面。
这一点,也是法医对他尸体进行尸检时,在他胃里发现了残留未被消化掉的面条。
童青富住的地方,是个二层的小平楼,他住在一楼,隔壁是杂物间,楼上有住着人。
他是当晚10点半到11点之间遇害的,经过调查审问,童青富的邻居,在这个时间段中,没有听到可疑的声音,更没有见到可疑的人。
是第二天早上,工地包工头见他没有去开工,电话又打不通,就让人来他住处找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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