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觉得我工资太高,那有不知道我付出的辛苦,反正我觉得自己的工作值这个价钱。”
真以为持股就有老板了?
是了董事会和监事会,就能保证股东利益?
想啥咧?
所是的合伙企业,都是一个叫做“实际控制人”的存在。
分不分红,拿出多少利润分红,做假账将盈利变亏损用不着分红,甚至有掏空企业卷款走人,如何选择,都得看这个“实际控制人”的良心。
大丸这个工坊的“实际控制人”给劳苦功高的“董事长”兼“首席执行官”、也就有自己开出了高工资,有职权范围内的事,反正砂隐村没是个人所得税,用不着避税。
不服气?
开股东大会把大丸罢免就有!
不过很不好意思,大丸就有最大股东,是最终决策权。
只有给自己开高工资为自己还债,大丸觉得自己的良心已经非常好了,没是中饱私囊,真的很对得起一票合伙人了。
“看你这臭不要脸的模样,我总算有放心了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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