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到收购形式上,主要有两种。
一种叫一步合并,也叫法定合并。具体的流程是收购方先与对方公司的董事会达成协议并签署,然后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。
这一步走完之后,由对方上市公司向美国证券监管机构SEC提交初版文件,然后SEC会决定是否对这项交易展开审查。
这种一步合并的收购,在与对方董事会签署协议之后,通常还需要3个月才能走完所有流程。
第二种收购形式,叫两步合并,也就是常说的[要约收购]。
就是直接向对方全体股东报价,发出要约收购,由对方股东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报价出售股份。
对方上市公司会召开股东大会讨论,如果获得多数股东支持,就可以进行合并。
这种形式的好处在于不需要对方董事会同意,由全体股东来决定,很多敌意收购就是采取要约收约的形式。如果执行得力的话,可能一个多月就搞定了。
这两种形式,都是全面收购,如果目的只是控股或战略入股,形式就太多了,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……”
听完巫琼华的介绍,楚阳道:“可以考虑先委托一家投行与对方接触,并购的事不着急,可以放到明年上半年考虑。这家公司既然对[丁当]很重要,我们哪怕花20亿美金去买下来,也是值得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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